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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路刺警判無罪!女法官「17年法界經歷」被起底 曾判揹8人命「陳瑞欽」3極刑


時隔多年再次經手弒警案,但這一次認定鄭嫌患有精神疾病,一審做出無罪判決,儘管地院給出解釋是引用刑法第19條第1項:「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,不罰。」但判決悖離社會期待,家屬痛苦不堪,檢方錯愕之餘也將全力上訴到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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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來源:東森新聞YouTube


這起社會案件引發越來越多人關注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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